2021年6月30日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告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年產2800萬米生態環保合成革項目 | 麗水南城七百秧區塊G-19-2工業地塊 | 浙江嘉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嘉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800萬米生態環保合成革項目位于麗水南城七百秧區塊G-19-2工業地塊,廠區占地面積30884.00m2,總建筑面積47056.23m2,主要配置2條水性濕法生產線、2條水性干法/無溶劑生產線、2條水性干法生產線及直涂、三版印刷、壓花等后處理生產線等生產設備,采用國內先進的生產工藝,項目建成后具有年產2800萬米生態環保合成革的生產能力。 | 已進行公參 |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在設計、施工、試生產及竣工驗收過程中,嚴格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嚴格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保“三同時”制度。 | 配料系統經自帶除塵設施處理后通過15m以上排氣筒高空排放;濕法線、干法線、后處理線廢氣收集后引至相應的 “三級噴淋塔”噴淋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拋光、磨皮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污水處理站廢氣收集后經等離子體凈化設施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樓頂高空排放。 廢水進入廠區設置的一套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 加強治理:對設備根據設備的自重及振動特性采用合適的隔振墊、減振器等。 一般工業固廢出售綜合利用或委托處置;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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