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0.6亿平方米各类包装纸板、纸箱、纸盒技改项目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72号 | 浙江鸿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鸿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盒、纸盒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公司购买了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72号原属于浙江新旭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3079.93m2,厂区总建筑面积28076.45m2。项目估算总投资265万元 | 未进行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上胶、烘干废气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印刷废气依托厂区现有UV光解设备处理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针对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材料,如橡胶、弹簧、减震垫等;风机、水泵设置隔声罩,风机设备进出口要安装消声器;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水墨桶暂存至危废仓库后委托上海名枫水墨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抹布委托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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