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单号为331101211012871572437的浙江华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0:19
访问次数:
办件单号为331101211012871572437的浙江华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1年10月20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华旭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龙庆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季桢晴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229]
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9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